—— 要投稿,上万维,轻松学术交流

严正声明

本站非期刊官网,非中介代理,
不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
举报微信:13140028228 冯老师

态度公正、信息求实、投稿自助、使用免费
南雍法律评论(集刊)(不收版面费)
集刊 - 半年刊
  • 南雍法律评论(集刊)(不收版面费)
  • 复合影响因子:0
  • 知网
  •  
  投稿方式:Email投稿 更多信息见微信公号
  • 栏目频次
  • 一作占比
  • 单位占比
  • 热词
暂无栏目信息.
暂无一作信息.
暂无单位信息.
暂无关键词信息.
  • 更多

    期刊简介

  • 《南雍法律评论》(半年刊)创办于2023年冬,是由南京大学法学院新创、由在校学生担任编辑的公开学术出版物,该刊聚焦于中国法治进程中所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倡问题意识明确的精细化研究。主要栏目:论文、评论、名作译林、书评等。

  • 基本信息

  • 期刊名称:南雍法律评论(集刊)(不收版面费)
  • 主管单位:
  • 主办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 国内刊号:【集刊】
  • 国际刊号:
  • 出刊日期:
    期刊定价:
  • 邮发代码:
  • 所在省区:江苏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

  • 投稿信息

  • 学科分类:法律外交
    版面费用:不收版面费
  • 字数要求:13000以上
    查重要求:-
  • 复合因子:0
    综合因子:0
  • 审  稿 费:
    稿费:待核实
  • 本刊可发:
  • 特殊属性:

  • 联系方式

  • 投稿网址:
  • 官网网址:
  • 电话传真:
  • 电子邮箱:njulawrev@163.com(202401期)
  • 微信公众号:南雍法评(编辑部提供)

审稿时间:暂无参考数据,审稿时间不确定!

投稿难度:网友分享,仅供参考

见刊周期:-

温馨提示以上只是参考信息,实际情况会根据投稿主题、稿件质量和数量、审稿流程有所差异。想获得更准确信息请联系期刊的编辑部进行咨询。

欢迎点评!让信息更透明,使投稿更轻松!
    • 审稿时间:
      是否录用:
    • 见刊周期:
      查重要求:
    • 有无课题:
      有无回复:
    • 我的学历:
      我的职称:
    • 审稿费用:
      版面费用:
    • 稿       费:
      稿件字数:
    • 投稿难度:
    • 该刊可发:
    • 投稿主题:
匿名: 验证码: 点击切换验证码
    • 1、该刊为集刊无CN刊号。

      2、投稿方式:邮箱投稿。

      3、刊内邮箱:njulawrev@163.com

      4、出刊日期:半年刊,一年出版两卷。(编辑部信息)

      5、微信公号:南雍法评(编辑部提供)

      6、编辑部信息:不收版面费

      2025年4月9日星期三

      《南雍法律评论》第三卷征稿启事

      【微信公众号“南雍法评”信息】

      《南雍法律评论》(下称《评论》)是由南京大学法学院新创、全部由在校学生担任编辑的公开学术集刊。南大法学院为刊物设置学术顾问委员会,并由有经验的教授担任指导教师,为《评论》顺利运营提供全面支持。

      “南雍者,往昔国家最高学府之一的南京国子监,亦为今日南京大学之别称。”《评论》志在成长为同类学术刊物的先进者,故踵武《南大法学》,“立志为中国法学贡献新理念、新气象,必心怀敬畏与虔诚,苦心经营”,为中国学术界特别是青年学者提供一个包容性、成长性的新增发表平台。《评论》聚焦于中国法治进程中所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倡问题意识明确的精细化研究。

      《评论》自征稿以来,收到佳作不断,第一卷已于2024年9月成功刊出,第二卷审校工作也在顺利进行,计划于2025年春刊出,后续刊载文章将陆续上线知网、北大法宝等学术平台,感谢各位作者、读者、审者和专家学者对本刊的支持与帮助。

      在学术探索的道路上,《评论》始终秉持开放、严谨、创新的理念,致力于搭建高质量的法律学术交流平台,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法学研究与实践,推动法律思想的交流与碰撞,现面向国内外学术界和实务界公开征稿。

      一投稿要求

      01.文稿限于法学学术性作品,或法学与其他学科交叉作品。除传统论文形式外,亦欢迎各类形式灵活但具有学术贡献的评论、译文、书评、案例分析、综述、评注等。论文、译文、评注字数一般不少于1.3万字,无上限要求。

      02.所投文稿的全部或主体内容可以曾经在学术会议上提交过,或曾经收入非公开发行的论文集,但须未曾公开发表在其他期刊、集刊、书籍、公开网络中。

      03.作者应确保文稿的原创性、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符合学术规范。刊稿仅反映作者个人的观点,不代表刊物主办单位的立场,文责由作者自负。请译者先行解决作者授权问题。

      二投稿方式及审期

      01.本刊长年收稿,来稿请以Word或WPS文档通过附件发至投稿邮箱:njulawrev@163.com。

      02.文档名与投稿邮件主题按“姓名-二级学科(可加注三级学科)-文稿标题”注明。

      03.《评论》坚持每稿必复,初审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针对具备基本学术价值的投稿,无论是否录用,编辑组均会回复书面审查意见(包括修改建议),以最大的诚意与作者共同探讨文章提升之道,以促进作者和编辑的学术互动与共进。限于人力,恕三个月内只接受同一位作者的一次投稿。

      三格式说明

      (一)文稿体例

      1.文稿由标题、目次、摘要、关键词、正文和注释构成。摘要以300字左右为宜,标题须附英文翻译,摘要及关键词无需英文翻译。

      2.文稿标题应层次分明,文章一级标题序号用“一、二”;二级标题序号用“(一)、(二)……”;三级标题序号用“1.、2. ……”。

      3.文稿主标题采宋体3号字,英文主标题采11号字,“摘要”与“关键词”采黑体五号字并加粗,摘要与关键词内容采楷体五号字,正文采宋体五号字,注释采楷体小五号字,全文英文字母和数字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4.一律使用页下脚注模式,全文连续编号,序号在标点符号之后以“上标”格式列于文章相应位置。同一文献再次引用时,应完整标注。

      (二)基金项目

      如果文稿得到基金项目的资助,可在首页下脚注释中标明资助背景,包括基金项目的类别、名称、批准号。推荐格式为:“【基金项目】项目名称(批准号)”。

      (三)作者简介

      1.文稿应在文章首页下标明下列信息:作者姓名、单位、身份。

      2.本刊鼓励独立署名,作者一般不超过2人。合作者请在脚注中说明分工。

      (四)引注体例

      1.引注符号的位置。

      对全句的引用,引注符号置于句号、问号等标点之后。对句子部分内容的引用,引注符号置于该部分之后;对句中字词的直接引用,引注符号应当紧接引号,置于其他标点之前。

      2.引领词。

      区分直接引用与间接引用,非原文直引加“参见”,直接引用不加“参见”及任何引领词。作者没有找到原始文献进行核实,仅转引他人陈述的,应标注“转引自”。

      3.同一注释包含多条文献。

      同一注释里包含多条同类文献的,用分号隔开。同一注释里中外文文献混合排列的,结尾句号使用最后文献的语种。

      4. 以下例示本刊注释体例,未尽之要求参见《法学引注手册(2020年版)》。

      (1)中文图书

      【示例】: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应松年、马怀德主编:《当代中国行政法的源流:王名扬教授九十华诞贺寿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2)中文学术期刊文献

      【示例】:崔国斌:《知识产权法官造法批判》,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1期,第163页。

      (3)英文图书

      【基本格式】:作者+书名(斜体)+出版社+出版年份+p.页码.

      【示例】:William

      P. Alford, To Steal a Book is an Elegant Offens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n Chinese Civiliza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98.

      (4)英文学术期刊文献

      【基本格式】:作者+文章名(斜体)+期刊卷数+杂志名+文章首页码,引用页码+(年份).

      【示例】:Stephen J. Choi & Adam C. Pritchard, Behavioral Economics and the SEC, 56 Stanford Law Review 1, 1-73 (2003).

      (5)德文图书

      【基本格式】:作者(合作作者以“/”隔开),书名,版次+出版年份,引用位置(小节以§表示,边码以Rn.表示,页数以S.表示).

      【示例】:Wolfgang Brehm/Christian Berger, Sachenrecht, 4.Aufl. 2022, §12 Rn.3.

      (6)德文学术期刊文献

      【基本格式】:作者,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卷册号,出版年份,所引页码.

      【示例】:Michael Martinek, Traditionsprinzip und Geheißerweb, Archiv für civilistische Praxis, 188(1988), S.576.

      (7)德文法律评注

      【示例】:Jürgen Oechsler, in: Münchener Kommentar BGB, Band 8, 9.Aufl. 2023, §929 Rn.80.

      四版权说明

      为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除非作者在来稿时声明保留,否则视为同意《评论》拥有以非专有方式向第三人授予已刊作品电子出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数字化汇编、复制权,和向《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等文摘类刊物推荐转载已刊作品的权利。

      南京大学法学院《南雍法律评论》编辑部

      2025年01月17日


    验证码: 点击切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