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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宝大数据分析报告(原:北大法宝文粹;北大法律信息网文粹)(集刊)
集刊 - 年刊
  • 北大法宝大数据分析报告(原:北大法宝文粹;北大法律信息网文粹)(集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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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刊简介

  • 《北大法宝大数据分析报告》(年刊),创办于2013年10月,定位为网络原创法学文章的集结地,将网络法学文章纸质化。主要栏目:【大数据分析】【数字法治】【法宝应用】【焦点法谈】、【实务探讨】等。

  • 基本信息

  • 期刊名称:北大法宝大数据分析报告(原:北大法宝文粹;北大法律信息网文粹)(集刊)
  • 主管单位:
  • 主办单位:北大法律信息网
  • 国内刊号:【集刊】
  • 国际刊号:
  • 出刊日期:
    期刊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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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省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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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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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科分类:法律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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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邮箱:wencui@chinalawinfo.com(微信公号信息)
  • 微信公众号:北大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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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联系电话:010-82668266-191/152(微信公号信息)

      4、投稿邮箱:wencui@chinalawinfo.com(微信公号信息)

      5、出刊日期:年刊,一年出版一辑。

      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

      《北大法宝大数据分析报告》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微信公众号信息】

      北大法律信息网 2024年06月06日 17:22 北京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以及移动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正在塑造全新的社会生活形态。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测算,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76.4%。随着互联网的全面普及,数据分析研究已经渗透并影响各行各业的发展,法律行业亦不例外。

      《北大法宝大数据分析报告》(原刊名为《北大法宝文粹》《北大法律信息网文粹》)创办于2013年10月,定位为网络原创法学文章的集结地,将网络法学文章纸质化。自创办以来已出版10本图书,系列图书出版后受到法律实务界及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为推进数字中国与法治建设,传播和研究全球法域内具有重要价值的变革性技术,更好地服务法律同仁,《北大法宝大数据分析报告》开设【大数据分析】【数字法治】【法宝应用】等特色专栏。此外,本刊还常设【焦点法谈】、【实务探讨】等栏目,欢迎广大作者针对栏目进行投稿。《北大法宝大数据分析报告》将长期出版,每年一辑。

      【大数据分析】以大数据分析为支撑,以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法学期刊、立法等数据为统计源,围绕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实证研究。

      【数字法治】围绕网络治理、数据法学、人工智能、大模型等领域新技术(比如ChatGPT)、新发展带来的问题与需求,进行前瞻性、创新性、深入性和科学性的法学理论探讨、学术研究或实证研究。

      【法宝应用】以 “北大法宝”各个数据库为数据统计源及研究对象,进行相关法律问题的实证研究。

      【焦点法谈】积极拓宽法治视野,聚焦法学研究新高地,探讨学术前沿新话题,围绕焦点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实务探讨】聚焦实务领域的前沿热门话题,探讨法律适用的难点热点、聚焦典型案例、研究实务操作中的新问题,针对法律实务中遇到的典型或疑难问题进行探讨。

      投稿须知及相关约定

      1.稿件要求言之有物、有理、有据,无字数限制,来稿语种中文,原作、译作均可,译作须提供原文和授权书。

      2.提倡一稿专投、反对一文多用,凡已在公开出版物、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一律不予以采用。

      3.来稿由题目(中英文)、作者姓名及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或职称、学位、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主要研究方向)、内容摘要、关键词和正文构成。内容摘要为文章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200——300字为宜;关键词一般为3至5个(提供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更佳)。

      4.稿件字数要求在8000-20000字之间,最多不超过25000字,特别优秀稿件除外。

      5.来稿文章内容涉及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及法学期刊等统计分析,鼓励以北大法宝数据库作为统计源。

      6.关于使用人工智能写作工具的说明:暂不接受任何大型语言模型工具(例如:ChatGPT)单独或联合署名的文章;如在论文创作中使用过相关工具,需单独提出;如需引用人工智能写作工具的文章作为参考文献的,需提供详细的引用论证。

      7.自征稿截止后一个月内,将发出《用稿情况通知》,获得用稿通知者,可按编辑部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交电子文稿。如在收到《用稿情况通知》前,文章已在其他公开出版物或互联网上发表,请作者务必告知。

      8.采取隐名审稿方式选用来稿。稿件先由编辑部进行匿名处理,交由责任编辑进行初审,编辑委员会进行匿名复审。

      9.来稿作者应保证对其作品具有著作权并不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著作权,译者应保证该译本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任何可能的权利,并在可能的损害产生时自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编辑委员会或其任何成员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10.来稿视为作者同意由北大法律信息网将其收入相关网站及相关的电子出版物中。如作者不同意,请在邮件中注明。

      11.为扩大该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除非作者在来稿时声明保留,否则视为同意北大法律信息网拥有以非专有方式向第三人授予已刊作品电子出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数字化汇编、复制权。

      12.任何来稿视为作者、译者已经阅读或知悉并同意本须知约定。

      注释体例

      《北大法宝大数据分析报告》执行《法学引注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引注标准。

      1.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2.文中注释均采用脚注,每篇文章注释每页重新编号,注码样式为:﹝1﹞﹝2﹞﹝3﹞等。

      3.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4.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体例为:……第23页以下。

      5.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6.具体注释体例:

      (1)引用书籍的基本格式为:

      ①王名扬:《美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②张新宝:《侵权责任法》(第4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73-75 页。

      ③高鸿钧等主编:《英美法原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二章“英美判例法”。

      ④[美]富勒:《法律的道德性》,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2)引用已刊发文章的基本格式为:

      ①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

      ②王保树:《股份有限公司机关构造中的董事和董事会》,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110页。

      ③[美]欧中坦:《千方百计上京城:清朝的京控》,谢鹏程译,载高道蕴等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④何海波:《判决书上网》,载《法制日报》2000年5月21日,第2版。

      (3)引用网络文章的基本格式为:

      ①汪波:《哈尔滨市政法机关正对“宝马案”认真调查复查》,载人民网2004 年1月10日(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1062/2289764.html)

      ②《被告人李宁、张磊贪污案一审开庭》,载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legal/2019-12/31/c_1125406056.htm )

      ③北大法宝法律法规编辑组:《<民法典>立法分析报告》,载微信公众号“北大法律信息网”2020 年6月15日(https://mp.weixin.qq.com/s/rnIk85gERykPjoNOks4WTg)

      ④参见法国行政法院网站,(http://english.conseil-10etat.fr/Judging),2016 年12月18日访问

      (4)引用学位论文的基本格式为:

      ①李松锋:《游走在上帝与凯撒之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政教关系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博士学位论文。

      (5)引用法律文件的基本格式为:

      ①《民法总则》第27条第2款第3项。

      ②《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2007年7月11日发布。

      (6)引用司法案例的基本格式为:

      ①包郑照诉苍南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988)浙法民上字7号民事判决书。

      ②陆红霞诉南通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11期。

      (7)引用英文报刊文章和书籍的基本格式为:

      ①Charles A. Reich, The New Property, 73 Yale Law Journal 733, 737-38(1964)。

      ②Louis D. Brandeis, What Publicity Can Do, Harper's Weekly, Dec. 20, 1913, p.10.

      ③William

      Alford, To Steal a Book is an Elegant Offens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n Chinese Civiliza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98.

      (8)英文以外的外文文种

      依照该文种注释习惯。

      投稿时间及方式

      本征稿启事常年有效

      请提交电子稿或书面打印稿(电子稿更佳)。电子稿(存为word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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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100080

      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截止时间:每年7月31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668266-191

      010-82668266-152

      E-mail:wencui@chinalawinfo.com

      传真:010-8266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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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法律信息网编辑部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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