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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 2024/6/25 8:54:01

    当不同的量使用同一字母作量符号,或同一个量有不同的使用特点,或有不同的量值要表示时,为了相互区别,可以使用主符号附加下标的形式(必要时还可使用上标及其他标记)作量符号。表示下标时,应注意区分下标符号的字母类别、正斜体、大小写等,规范使用下标有以下规则:

    1)数字、数学符号、记号(标记)、代表变动性数字的字母(连续性字母)、量符号、单位符号、来源于人名的缩写、关键词首字母、英文词缩写均可作下标。

    2)下标为量符号,表示变动性数字的字母,坐标轴符号和表示几何图形中的点、线、面、体的字母时用斜体,其余则用正体。

    3)下标为量符号、单位符号时,大小写同原符号;英文缩写作下标时,来源于人名的缩写用大写,一般情况下的缩写用小写。

    4)要优先使用国际上和行业中规定或通用的下标写法。

    5)可用同一字母的大小写两种不同写法或在量符号上方加某些记号,来表示下标不足以表示不同量间区别时的量符号。

    6)当一个量符号中出现两个以上的下标或下标所代表的符号比较复杂时,可把这些下标符号加在()中共同置于量符号之后。

    7)少用复合下标,即下标的下标(二级下标)、二级下标的下标(三级下标)。

    8)根据需要可以使用上标或其他标记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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