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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 2024/9/3 9:52:35

    全文总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对职称评审中的各类主体的违规行为及处置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加强了职称评审信用体系建设。

    重要亮点

    处置措施分类:分别针对申报人、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存在的违规行为,给予相应处置,包括记入诚信档案库、撤销职称、取消资格、通报批评等。

    诚信档案库建设: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建立,记录个人失信行为信息,如违规情形、处理依据等。

    申报人承诺制度:申报人提交材料时应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不实 3 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违规取得的职称将被撤销。

    评审专家承诺制度:评审专家开展评审时签订个人承诺书,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取消资格,通报所在单位并建议处理。

    相关工作人员违规处置:存在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3 年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依法通报批评。

    单位违规处置:评审单位违规视情况给予工作提醒、约谈、收回评审权等;申报人所在单位违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通报批评。

    违纪违法处理:单位和个人在职称申报评审中违纪违法的,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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