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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 2022/11/21 10:28:30

    关于申报吉林省发改委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的通知

    现转发《吉林省发改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1)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条件建设专项

    2)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奖补专项

    2.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

    二、申报要求

    1.具体申报要求和资金申请报告模板详见《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2.在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中,如是药联体、医联体、疫联体成员,请在填写附件4《吉林省发改委2023年项目中层单位报送汇总表》时备注中选填“药联体”、“医联体”、“疫联体”(注:“药联体”、“医联体”、“疫联体”项目领域方向应为“生物”)。

    3.科研院将对中层单位报送项目进行限项评审。

    4.请各中层单位务必于1116日(星期三)16:00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1(不用胶装,校内评审用)PDF电子版(请将附件3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在申报材料最后一页装订,并与申报材料做成一份PDF扫描文档);附件4《吉林省发改委2023年项目中层单位报送汇总表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一式1份及电子版;附件5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鼎新楼A541室,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1.省发改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姜惠乔

    联系电话:8890675088905444

    2.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闻 王忠江 王宏亮

    联系电话:85167489

    地址:中心校区鼎新楼A541

    转自:“吉大科研”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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