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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文物(原:内蒙古文物考古)(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CN中文 - 季刊
  • 草原文物(原:内蒙古文物考古)(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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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刊简介

  • 《草原文物》(季刊),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管、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主办的专业学术期刊,是内蒙古文博界集资料和研究成果的主要发表园地。主要栏目:调查与发掘、研究与探索、科技考古等。

  • 基本信息

  • 期刊名称:草原文物(原:内蒙古文物考古)(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 主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
  • 国内刊号:CN 15-1361/K
  • 国际刊号:ISSN 2095-3186
  • 出刊日期:
    期刊定价:
  • 邮发代码:
  • 所在省区: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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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地址:

  • 投稿信息

  • 学科分类:地理
    版面费用:不收版面费
  • 字数要求:1600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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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合因子: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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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费:待核实
  • 本刊可发:
  • 特殊属性: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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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出刊日期:自2024年开始将半年刊变更成为季刊。

      3、刊内信息,不收版面费审稿费,欢迎投稿!

      2023年2月22日星期四

      2024年《草原文物》(季刊)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微信公众号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3-11-30 16:05 发表于内蒙古

      《草原文物》(半年刊)原名《内蒙古文物考古》,创刊于1981年,自2011年更名为《草原文物》,是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管、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主办、《草原文物》编辑部编辑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面向国内外发行。《草原文物》立足祖国北疆内蒙古地区,面向亚欧草原,以文物、考古、文物保护等研究为主,坚持学术性、资料性、交流性兼顾的办刊宗旨,常设栏目有“调查与发掘”“探索与研究”“科技考古”“文物保护”“考古动态”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考古工作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指出考古工作是一项重要文化事业,也是一项具有重大社会政治意义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众多讲话中指出,要加强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同时做好考古发掘成果的宣传和社会化普及工作,加强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传播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因此,面对新时代的新任务,我刊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已向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申请自2024年开始将半年刊变更成为季刊,以便于进一步宣传好各类考古发掘成果,阐释好“北疆文化”的多元内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综上,为更好地促进学术交流、加大考古研究成果阐释力度、提升刊物研究质量,特向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征求以上研究方向的佳作,期望不吝赐稿。

      为便于稿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请投稿作者注意以下事项:

      1.来稿文字以5000~7000字为宜,论点鲜明,逻辑清晰,文字精练。

      2.确保地图资料使用正确;文中照片务必清晰,图片像素要求在300dpi以上;图表、照片等应有编号和文字说明。

      3.来稿正文须提供中、英文摘要(约200字)及关键词(3-5个),注释务必核对准确,一律采用尾注形式,详细格式请参照《草原文物》已刊登文章。

      4.属于课题或基金项目的论文,请详细注明类别、名称及编号等内容。

      5.请附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

      6.来稿须提供word文档,发送至编辑部邮箱:1657143829@qq.com。自收稿之日起,编辑部将在3个月内通过电子邮件告知作者稿件处理意见。如3个月内未收到回复,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

      7.请勿一稿多投。本刊严格实行匿名双审制度,不以任何形式收取版面费。稿件一经刊用,将支付相应稿酬并寄赠样刊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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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0471-4951328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南巷1号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草原文物》编辑部

      邮政编码:010011

      《草原文物》编辑部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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